“严禁宣布、散布与党中央精神、党中央大政目标相违背的言论……”
“严禁搞选择性监督、随意执纪视察、任性问责处理……”
“严禁在事情中消极应付,口大气粗,以职压人……”
近日,集团纪委印发《纪检监察干部“六条禁令”》,为纪检监察干部开列“负面清单”,划定“履责红线”。
“六条禁令”以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党纪规则为依据,围绕集团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、事情、生活、社交、保密等方面的履职危害点和容易爆发问题的环节,明确提出了六个禁止性划定,为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上了一把“宁静锁”。 集团纪委要求,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真组织学习“六条禁令”,包管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在心,坚决执行。集团纪委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“六条禁令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对违反禁令的,坚决查处,切实把纪律和规则挺在最前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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